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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制度改革大幕再启 拟完善转移支付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1-11-17|浏览次数: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 (11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按照流程,该草案最终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主任高强此前对媒体表示,修订《预算法》重点解决三大问题,即预算管理的统一完整性、预算执行的严格规范性以及预算监督的严肃有效性。从昨天的内容看,这一问题有望得到解决。本次修改的基本原则之一便是,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会议指出,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告诉记者,以往政府收入和财政收入还不能混淆,而这次《预算法》修订原则规定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这是有意将政府收入和财政收入合二为一。他表示,这样一来,以往的预算外收入也将被纳入公开的范畴,更加有利于财政的透明和公众的监督。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原则还包括:健全财政管理体制,各级政府之间应当建立财力保障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做到规范、公平、公开;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上述原则均与如何使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问题息息相关,这也是财税领域亟待解决的难题。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重新规范了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之间的关系,是新中国以来财政体制最大的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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