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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公布 五年内或全国推广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1-11-18|浏览次数:

备受关注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昨天出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上海试点相关政策规定,宣布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从明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开展试点。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上海市服务业门类齐全,辐射作用明显,选择上海先行试点,有利于为全面实施改革积累经验。

 

据了解,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

 

据悉,未来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十二五”期间(2011至2015年)将改革推广到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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