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商务部网站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行业管理,商务部于近日发布《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期,我国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据了解,这是我国首个酒类流通行业发展的中长期指导性文件。
《意见》表示,今后一个时期酒类流通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流通平台、品牌创建、先进技术、溯源体系、信息体系、诚信体系等六大工程,创新酒类流通体系,扩大行业对外开放,推进酒类适度包装,倡导酒类健康消费,弘扬酒类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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