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国有控股大型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合理引导民间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对于合理引导民间融资,这已经是温家宝总理年内第四次提出。2012年1月6日、1月30日、2月10日,温家宝总理在不同的场合、通过不同途径表示,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补充,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要加强引导和教育,发挥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
多位专家昨日对记者表示,企业对资本的渴求和现有资金供给体制的矛盾,已经成为当前经济领域的主要矛盾之一,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合理疏导民间信贷,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
一位不愿具名的国有银行分析人士对记者说,温总理的多次讲话,将加快社会对民间借贷合法地位的承认,促进其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但也有专家表示,要降低民间融资的风险,实现利率市场化是前提条件之一。
“区别对待”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的“体制外运行”的特性使监管者难以觉察。“顾虑导致压制,但压制并不能消弭民间金融在创业初期的决定性作用,相反,在温州,民间金融以地下钱庄、台会等形式渗透到商业交易的各个环节,并形成了独特的老板现象和信用文化。”有分析人士认为,民间借贷有天然土壤和客观需求,需要合理引导。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民间借贷,应区别对待、分类管理。一是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对合理、合法的民间借贷予以保护。二是对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借贷活动,各地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和引导。三是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司法部门应介入,严厉打击。
温家宝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讲话中也表示,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补充,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要完善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加强引导和教育,发挥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