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发[2012]82号),决定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并同意实施《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随着我国农村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部分地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愿望十分强烈。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差异大,农村金融涉及面广,通过选择合适地区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引导地方政府加大推动农村金融科学发展力度,综合协调金融部门和市场主体,共同探索农村金融多层次发展的内容和形式,建立低成本、广覆盖、可持续、风险可控、适度竞争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