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改委6月21日正式公布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与5月23日举行的听证会方案相比,正式实施方案将首档电量由170度提高至180度;二档电量依次调整为181-280度;三档电量调整为281度以上。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由7月1日正式执行。
在5月23日省发改委公布的阶梯电价听证方案按照月用电量分为三档。第一档,居民月用电量170度及以下部分,用电价格为现行居民阶梯电价四档平均水平,即0.5224元/度。第二档,月用电量为171度-240度,在一档基础上每度加价0.1元。第三档,月用电量240度以上,在一档基础上每度加价0.30元。据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此前介绍,首档电量调高10度至180度,覆盖人群将达到94%以上。(四川在线记者 李凌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