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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未调整

时间:2012-06-15 | 栏目:宏观经济 | 点击:



6月14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声明称,近日有关媒体报道银监会降低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纯属误解”。2012年6月8日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与现行监管规定相一致,未做任何调整。


据了解,2011年8月在银监会公布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住房抵押贷款区分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给予差别风险权重,一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45%,第二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60%。此次银监会最新公布的正式文件中取消了这一差别对待的规定,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统一定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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