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历时两年的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出社会团体“小金库”8个,涉及资金11.85万元。
据了解,我市属市级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246个,在督导抽查阶段发现,个别社会团体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财政票据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没有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有的不按照《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还有的财政票据填写要素不全,内容不规范。针对这些情况,市民政局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对我市社会团体“小金库”在去年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再次分阶段进行全面复查、督导检查。对全面复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从而构建和完善防治社会团体“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市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按性质和任务不同,以行业性社会团体为重点,努力提高治理工作效率,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三公消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相结合,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对查出有问题的8个社会团体,责成进行整改,责令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整,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撤消登记的处罚。其中,一家收取会费25800元未入账,并连续两年未依法接受年检的市本级社会团体,受到撤消登记的处罚;一家购置固定资产5000元未在账面反映的违规社团负责人重新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