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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多部门严管学生“接送车” 超载将撤职停办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1-11-28|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通知明确了校车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在学校,主导责任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门要负责指导督促属地有校车的中小学和幼儿园认真落实校长(园长)校车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校车安全管理责任。

各级教育、质监、公安交管部门要落实好校车的审查、登记备案工作,定期不定期抽查校车的安全性能,严格校车准入管理。对新增校车,要完善申请工作程序和申请材料要求,严把新增校车入口关;对现有校车,要立即对其安全性能进行重新检测,严禁将报废车、拼装车作校车使用。有校车的学校要做好安全管理与教育,落实专人负责建立搭乘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乘车线路、乘车车次、上放学时间、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的登记工作;健全和落实工作人员随车管理制度,对照核载标准,严把校车准载人数关,从源头杜绝超载。

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路面执法,严把校车超载、超速、不按交通信号行驶等违法行为,并抄告当地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据此可采取通报、警告、行政处分、停办等,严处相关学校或负责人。公办学校校车两次超载,对校(园)长作出严格的行政处分,直至到撤销职务;民办学校校车两次超载,对所属学校或幼儿园作出严格处理,直至停止其办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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