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日凌晨零时,绵阳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方式的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活动,市场和餐馆也禁止买卖野生江河鱼。
根据《渔业法》和长江流域春季禁渔的有关规定,我市禁渔时间确定为2月1日至4月30日。有关部门要求,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执法检查,提高广大市民的守法意识和自觉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意识,在禁渔期实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河鱼”的目标。
昨日上午,记者随市渔政管理站执法人员,前往涪城区、游仙区等地的水面、市场进行了检查。上午9时,渔政人员首先奔赴丰谷镇,对该段涪江进行检查,向市民散发了宣传资料。上午10时许,渔政人员沿江而上,挨处检查。11时许,渔政人员又来到青年广场外的涪江龙渔船上,仔细检查了该餐馆的活鱼池,辨认其所经营的鱼类是否有野生江河鱼,还向餐馆经营者和厨师等宣传了禁渔的规定和意义。
昨日,全市各地渔政执法人员也纷纷出动,对辖区内的水面、码头、市场、餐馆等场所实施监督检查,向广大市民进行宣传,散发宣传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