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市叫停推出仅三天的房地产新政。该市政府宣布,因配套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完善之中,为保持当地房地产市场更加平稳健康发展,决定暂缓执行2月9日发布的地产新政策。
2月12日,芜湖市政府发布通知称,《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布后,社会各界提出了有益的参考意见,考虑到该通知要求制定的配套实施细节正在研究完善之中,为保证当地房地产市场更加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暂缓执行。
2月9日,芜湖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从多个方面对商品房购买者进行税收和财政补贴,芜湖被认为是今年国内第一个出手救市的地方政府。
按照该《意见》,芜湖市财政部门将对2012年全年在芜湖市区购买商品房者给予税收和财政补贴。其中,对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者予以所纳契税100%的补助和每平方米50元或150元不等的购房补贴;实用和专业人才购房补贴更高,为每平方米100元、200元和300元不等;外地购房者达人均15平方米以上即可享受随迁户口政策。
2月10日,芜湖市副市长洪建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芜湖本次房地产新政是为了解决夹心层和刚需阶层的住房需求,并不存在救市问题。芜湖政府方面表示,该《意见》中的一些优惠政策只是针对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刚需人群、实用和专业人才,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引导合理住房需求和鼓励人才在芜湖就业创业。
洪建平称,芜湖房价控制目标依然会依照中央的相关要求实行限价政策,即2012年芜湖市区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同比增幅控制在当地人均可支配增幅以内。
2月11日,芜湖市政府又公布了关于《意见》的详细规定,对享受补贴的商品房作了进一步限定。该“详细规定”将原《意见》中享有补贴的“自住普通商品住房”限定为“购置首套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家庭或现有住房为不成套住房的家庭,为改善家庭居住条件而购买的自住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将鼓励实用和专业人才就业创业购买的“自住商品住房”限定为“首套新建自住普通商品住房”。
2011年芜湖市房地产投资以及房屋施工、新开工和竣工面积均有超20%的增长,高于安徽省平均水平,其商品住房销售面积下降一成但销售均价有所上升。数据显示,芜湖去年市区累计销售商品房面积较上年同期下降8.46%,但销售金额增长6.02%;其中商品住房销售面积较上年同期下降11.34%,销售金额下降3.18%,销售均价增长9.2%。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12年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此后北京、上海、广州、合肥等多地宣布今年不会放松房地产调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