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台县工商局通过消委会这一平台,成功查获一起网络虚假宣传案。因在网络上利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北京某公司被处罚款1万元,并被责令双倍赔偿消费者王某购物款。据悉,这是我市工商办理的首例网络维权案。
去年10月18日,消费者王某到三台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举报称,她网购了一盒某品牌的高效纳米改性活性炭,买回来后,才发现和以前买的活性炭不一样,觉得质量有问题。请求工商部门维护其的合法权益。后据调查,北京某公司委托河北一家厂家生产活性炭,并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进行销售。该产品的包装上印有“CCTV央视广告展播品牌”、“本产品及外观申请国家专利,仿冒必究”、 “高效纳米改性活性碳”的字样。但该公司未取得中央电视台许可使用“CCTV央视广告展播品牌”称号,也未取得任何专利,也不能证明其采取了高效纳米技术。北京某公司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作令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了消费者。
市工商局市场科胥科长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案是我市工商办理的网络维权第一案,为我市全面开展网络交易监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它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对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管,维护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胥科长表示,随着网络商品交易的不断活跃,网络交易额不断上升,网络交易越来越成为联系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重要载体。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和隐蔽性,交易的商品良莠不齐,网络交易逐渐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重灾区。如何加强网络交易的监管?如何维护网购者的合法权益?这是工商机关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网络交易市场还不健全,网络交易商品良莠不齐,消费者在选购的时候要仔细鉴别,不要被不良商家虚假的宣传所迷惑,特别是对低于市场价格较多的商品要谨慎购买,购买后一定要保存好交易记录和凭据。在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请及时拔打12315或到当地工商部门投诉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