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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命名禁用秘制特效等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2-03-21|浏览次数:

记者20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印发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并制定了《保健食品命名指南》。


    根据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虚假性词意,或名称中含有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精制等溢美之词的。夸大性词意,如特效、速效、神效等。绝对化词意,如:最、第一、全面等。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人名,包括医学名人。地名,包括中华、中国、华夏等。与产品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如:纳米、基因、太空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如:性、神、仙、神丹等。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词语。超范围声称产品功能,如补铁类营养素补充剂不能命名为补血或改善营养性贫血。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如使用谐音字或形似字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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