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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医院门前 药贩子“高价回收药品” 相关部门回应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2-04-05|浏览次数:

近日,市民林女士反映,在市中心医院“生命广场”,一些药贩明目张胆地摆摊设点,高价回收药品,市民对此表示出极大的担忧,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调查处理。


  城区医院门口药贩立牌收药


  4月1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市中心医院外的“生命广场”。只见一块“高价收药”牌子醒目地摆在过道上,上面还标注着“医保卡兑换现金”、“公积金取现”、“铁路卡兑换现金”等多项业务以及联系电话。


  据附近一位擦皮鞋的大姐介绍,回收药品的是一位中年妇女,每天上午9点至11点在此摆摊,经常有人前来咨询药品回收价格,中年妇女就会提供一张回收药品的单子。“但很少见有人拿着药品前来交易,可能多是私下电话联系吧。”


  记者按照回收牌上提供的电话号码,假称有药品要卖,拨通对方电话,电话那端传来一个操普通话的女人声音。对方称主要以回收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等药品为主,还回收胃病、精神病等药品。药品不能开封也不能过期,根据市场价格,按一定比例进行回收。


  经过简单交谈后,记者称自己手中有一些消炎和胃病方面的药品可以卖。对方称要当面“验货”。

 




  高价收药业务广泛


  4月4日上午,记者购买了“氯雷他定”和“头孢”等一些常用药品,按照约定的地点来到市中心医院“生命广场”,一位身着黑色衣服的中年妇女十分热情地接待了记者。接过记者递过去的药品,她仔细观察其种类、批号等,然后表示不回收这些药品。随后她交给记者一张卡片说:“我们主要回收这些药。”中年妇女承诺,如果能提供单子上的药品,可以按市价的70%进行回收。在随后的攀谈中,中年妇女热情地向记者介绍了其它相关业务:如用医疗卡兑换现金,可以按照100元比70元给予兑换。当记者咨询回收药的去向时,刚才还热情的她突然变得格外谨慎,连问记者问这些干什么。记者称“随口问一问”后离开。中年妇女似乎觉察了什么,提着收药牌子迅速离开广场。


  在中年妇女提供的业务卡上记者看到,上面详细标明了回收药品的种类和具体药名,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肾、肿瘤、胃等共十一大类68个药品,部分药品还用红点进行了特殊标注。


  医院成收药小广告“重灾区”


  国家《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收购药品。对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储存药品的行为,将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记者在连日采访中发现,“药品回收”的小广告在我市各大医院墙壁上、楼梯间随处可见,特别是医院的厕所,更是药贩子张贴药品回收广告的“重灾区”。药贩子回收的药品流向哪儿了?会不会又流到患者口中?对此,不少市民表示出了极大的担心。


  采访中,有市民认为,这些回收药品的贩子留的都是手机号,相关部门应以此为线索,深入追查打击,严惩这种违法的行径。


  取证难度大 查处有困难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据介绍,回收药品的行为是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只有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才能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进行销售。虽然药监部门加大了对非法回收药品的查处力度,但这些药贩子流动性很强,且都以小广告、传单的形式发布信息,药品大多流向农村,给取证带来了很大难度。


  该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市民也须提高自身素质,不要参与非法药品回收,不要随便与小广告上的药品回收商贩联系,为不法商贩提供货源;如果市民发现有回收、贩卖假药等行为,要固定证据,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举报。


  对于“医保卡兑换现金”的行为,市人社局医保科景科长告诉记者,医保卡作为个人账户结算的工具,是为支付参保患者治疗、购药之用,应专款专用。通过其他手段兑换现金的行为违反了医保管理规定。他表示,如果用医保卡兑换现金,无论是支付参保者还是违规使用方,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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