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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工吉林讨薪案 民工当庭反驳:大楼谁盖的?怎会没关系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2-04-24|浏览次数:

昨日下午1点半,吉林白山市浑江区法院,川籍农民讨薪的首批10起案件在此开庭(本报昨日曾报道),上百川籍农民工请假旁听。被告方建筑公司认为,农民工与建筑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川籍农民工代表当即反驳:“如果我们与建筑公司没有用工关系,大楼是谁建起来的?”


    庭审现场 上百民工请假旁听


    昨日上午7点过,在白山周边的上百名川籍农民工陆续赶到法院,准备参加原定于8点半开庭的讨薪案。来自纳溪区的农民工曾祥富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这些农民工讨薪两年未果,都盼着能讨回公道,他们也特地请假来参加庭审。


    卷款潜逃的包工头伍少全还在看守所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无法出庭。


    庭审中,原告援助律师提供了一份农民工自制的工资表清单,根据日期、工时等,详细核算了工资额度。被告律师认为,这种单方面的工资清单没有证明效力。


    法律援助律师表示,被告公司违反规定,从未向农民工提供过工资清单。因此农民工只得在当地警方的监督下,自行与包工头伍少全核对账目,制作工资清单。


    双方争议 建筑公司否认用工关系


    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被告建筑公司的律师坚持,建筑公司与农民工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建筑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了伍少全,至于伍少全找了谁来干活,与公司无关。因此,建筑公司向伍少全支付了工钱后,伍少全卷款逃跑,建筑公司没有义务再付一次钱给农民工。


    但在法院问及伍少全是否有劳务用工资质时,建筑公司律师一时答不上话,沉默1分钟后回答:“没有”。


    面对建筑公司律师的答辩,法律援助律师反驳,在建筑工程领域,层层分包本不合法,建筑公司把工程承包给没有相关资质的用工方存在过错;同时,农民工两年盖起了大楼,事实上的法律关系也早已形成。农民工代表当即反驳,“如果建筑公司和我们没有关系,那么他们的大楼是谁盖起来的呢?”


    由于该系列讨薪案件涉及384名川籍农民工、83起争议案件,昨日的庭审持续4小时只审理了2起案件。法官建议当庭调解,但遭建筑公司的律师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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