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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警方破获首起“冰妹”卖淫案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2-06-29|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琚宏 通讯员 刘茵)不仅陪嫖客淫乱,更重要的是还要陪嫖客一起吸食毒品,中年妇女米某就组织了这样一批“冰妹”从事非法活动牟利。昨日,小店警方通报,这是我市警方破获的首起“冰妹”卖淫案,共抓获12名涉案人员。5月中旬,公安小店分局禁毒中队得


到一条线索:有人在星河广场住宅小区内组织卖淫活动。民警经过侦查,确定星河广场某座一单元的804、2003房间为两个窝点,组织者是一名中年女子(“妈咪”),而且发现不仅仅是组织卖淫,这名“妈咪”提供的其实是“冰妹”,也就是陪嫖客一起吸食冰毒、淫乱的女青年。


5月29日上午,民警在小区物业人员协助下,以检查修理管道为名进入这两处房屋,当场抓获“妈咪”和5名“冰妹”,还有两名女吸毒人员,缴获冰毒8克。在随后几个小时的蹲守过程中,民警又陆续抓获4名前来购买毒品和挑选“冰妹”的嫖客。


经查,该组织头目为米某,人称“四姐”或“四姨”,今年44岁,内蒙古人,26岁的辽宁籍女子赵某既贩毒也卖淫,19岁的苏某等4人是“冰妹”,福建人陈某等4名嫖客均为公司老板。现已查明,陈某等人生活极其糜烂,已经不满足简单的吸食毒品或嫖娼,而是想寻求更大的刺激,


这就为米某的“冰妹”组织提供了市场。从今年3月起,米某以每套年租金5万元的价格租下星河广场的这两套房子,组织苏某等“冰妹”从事卖淫活动,同时向嫖客提供、贩卖冰毒。该团伙有严格的“行规”,所有“冰妹”的“出台”陪侍活动均由米某安排,“冰妹”吸食的冰毒由米某无偿


提供,嫖客所需的冰毒则通过“冰妹”以每包五六百元的价格购买。米某交代,“冰妹”每次“出台”的费用为2000元至3000元不等,她每次抽头800元至1200元不等,每天仅抽成一项收入就高达上万元。我市“铲毒行动”开始后,米某为避风头,已将多名“冰妹”遣散。民警在米某的房


间里还缴获8张6月2日的火车票,目的地均是各个“冰妹”的老家,只是这批不法人员还未来得及遣散就被民警抓获。6月27日,犯罪嫌疑人米某被批准逮捕。目前,赵某已被报请逮捕,苏某等“冰妹”和陈某等嫖客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并安排在社区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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