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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煤气中毒 厂方拒绝赔偿 法援讨回公道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2-07-25|浏览次数:

游仙区云凤乡的康某和刘某夫妇于今年春节后赴新疆新和县,在一砖厂打工时,因宿舍内煤气中毒,导致一死一昏迷。获此消息,家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王代富受指派赶到新疆,依法为康某夫妇维权,经过努力,终于讨回公道,帮助死者康某的家属获得一次性救助金8万元,同时,刘某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也全部由厂方支付。这是记者24日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的。


今年春节后,云凤乡的康某和刘某夫妇听说新疆那边缺人手,好挣钱,比在家里种庄稼划得来,夫妇俩在老乡的介绍下,来到了新疆新和县的一家机砖厂打工,给正在兴建的砖厂修窑子。


时值初春,新疆天气非常寒冷,康某夫妇住在厂方安排的宿舍内,每天用烧块煤的火炉取暖。3月一天早晨,一名工友路过他俩宿舍时,顺便喊他们一道去上班,可喊了好几声也没人答应,于是凑近窗户往里一望,只见夫妇俩一人躺在床上,一人倒在地上。工友顿感不妙,招来其他工友,大家破门而入,发现他俩脸色苍白,四肢疆硬,已不省人事,其中康某已经停止呼吸。很快,康某夫妇被送到了就近的医院抢救。经抢救,刘某活了过来,而康某却不幸身亡。


出事后,工友立即通知了康某的亲属。年过花甲的康大爷得知女儿在外地遇难,急得团团转。他思来想去,找到云凤乡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站指派工作人员王代富全权代理。


很快,王代富与康大爷启程赶到新疆。王代富首先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他多次试图找到机砖厂负责人协商,但都吃了闭门羹。从电话上联系,厂方态度很强硬,拒绝赔偿。厂方认为,事故是工人自己造成的,与厂里没多大关系。同时,这对夫妇刚来不久,还未与厂里签订劳动合同,不能算是是厂里的员工。


其后王代富再打电话过去,厂长都不接。王代富又通过当地派出所,想与当事人协商赔偿事宜,没想到厂方负责人却躲避了。
 据理力争维权


维权路上的酸甜苦辣,王代富早有心里准备。为了维护民工的正当权益,王代富只好向新和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当地政府得知这一情况后,十分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


接下来,在多次协商中,王代富与厂方负责人据理力争。他说,厂方既然提供了宿舍,而且康某夫妇已在工地上干活,尽管没签用工协议,也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用工关系。同时,厂方对宿舍置放的取暖炉,没有张贴任何警示语,更没对新来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因此,厂方应承担责任,去世的康某和住在医院的刘某,都应当获得赔偿。


通过多次协商,王代富又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费元吉 绵阳日报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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