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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工商局查获案值金额150万元涉假茅台酒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2-12-05|浏览次数:

11月27日中午,一位知情人士向绵阳市高新区工商局经检大队提供线索称:有一批假冒“贵州茅台”注册商标的白酒进入了绵阳市场。

掌握线索后,区工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辖区内的某停车场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在一辆车牌为川BJ32**的长安货车内查获涉嫌假冒“贵州茅台”注册商标的新飞天53度(1000ML)茅台酒40件共480瓶、新飞天53度(500ML)茅台酒50件共600瓶。执法人员随即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经该公司打假办专业人员袁某鉴定后,确认该批白酒系侵犯“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非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出品,为假冒茅台酒,并现场出具了鉴定报告。据此,高新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白酒进行了查扣并展开立案调查,在对该批涉假茅台酒押货人员张某的调查询问中得知,该批涉假茅台酒是26日晚10点从贵州省贵阳市贵遵路装车后运至绵阳的,27日下午在刚抵达绵阳后不久便被高新区工商部门查获,该批涉假茅台酒至今尚未流入市场。

目前,由于该批涉假茅台酒案值金额高达150万元,根据有关司法解释,高新区工商局已经将此案移送至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高新区工商局经检大队  代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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