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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家镇原副镇长罗兵因玩忽职守被判刑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1-12-16|浏览次数:

近日,高新区磨家镇原副镇长罗兵玩忽职守、受贿一案,经涪城区人民法院审决,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对罗兵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0年9月至10月,罗兵在担任磨家镇副镇长、高新区征地拆迁小组副组长期间,代表磨家镇人民政府与郑某某(另案处理)、莫某某签订蔬菜大棚拆迁补偿协议时,因事前接受郑某某的请托要求,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未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实地复核,致使郑某某、莫某某以虚增150亩的蔬菜大棚租赁协议作为拆迁补偿依据,使本应补偿604645元而获得1166534元的拆迁补偿款,致使国家遭受损失561889元。在郑某某、莫某某非法取得补偿款后,郑某某送给罗兵现金5万元。

 

罗兵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且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罪有应得。本案的判决,在我市涉及拆迁工作的部门中引起强烈反响,起到了较强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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