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民政部发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日常捐赠后的公开时限为15个工作日。
《指引》中所指“重大事件”,包括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举办重大社会活动时的募捐。
关于捐赠款物拨付和使用信息,应采取动态方式及时公开,一般应在捐赠款物拨付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开,并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后续信息。项目运行周期大于半年的,信息公开间隔时间不应超过6个月。所有项目应当在项目结束后进行全面公开。
民政部称,《指引》是一个指导性规范,为社会和公众了解、获取和监督慈善捐助信息提供参照性标准;公开程度作为行业评价或奖励指标。下一步,民政部还将继续征集社会意见和建议,抓紧制定《慈善捐助信息公开办法》。
慈善组织公开信息内容:
公开主体基本信息
机构基本情况(机构名称、成立时间、机构宗旨和业务范围、办公地址、工作电话等)、年检情况、评估结果、处理投诉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募捐活动信息
活动名称、地域、起止时间、捐赠人权利义务、募集款物计划及活动目标、募集款物的用途、募捐活动的方式、募捐款物数额、募捐工作成本及开支等。
接受捐赠信息
接受捐赠款物时间、捐赠来源、接受捐赠款物性质(定向捐赠或非定向捐赠)、接受捐赠款物内容(捐赠类型、捐赠数额),以及是否开具捐赠收据等。
捐赠款物使用信息
受益对象、受益地区、捐赠款物拨付和使用的时间和数额、捐赠活动和项目成本、捐助效果等。在捐赠款物使用过程中计划有调整的,要及时公布调整后的计划。
受捐机构财务信息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等。
日常动态信息
参与公益投资情况、内部招投标和物资采购情况、主要工作人员变动情况、项目动态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