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253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00亿元。
据悉,2008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力度,已先后取消、停征和减免182项中央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减免金额达17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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