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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出台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2-12-10|浏览次数:

投资引资提供重大项目信息有奖

 

绵阳日报—中国绵阳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近日,市政府出台《绵阳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办法规定:投资、引资、提供重大产业项目信息的,均可获得奖励。

  
《办法》规定,奖项设置为5方面: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奖,重大产业项目引资奖,重大产业项目信息奖,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奖。奖励范围为:投资人,提供投资项目信息、投资商资信情况,并最终促成投资的中介机构或组织,直接联系、介绍、引导并促成市外投资者来绵进行投资的个人,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2+4”产业推进办,市级有关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

  
奖励条件及办法为: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奖方面,对项目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人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重大产业项目引资奖方面,对引资市外的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中介机构或组织及社会引荐人实施奖励。奖励办法:工业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第三产业项目(不含房地产、金融业),按注册资本金实收资本的1‰进行奖励。世界500强工业企业或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投资项目,一次性奖励2-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专门设置了重大产业项目信息奖,凡提供市外项目投资信息的中介机构、组织或个人,只要提供的项目信息符合绵阳市产业规划、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经认定真实有效的,将按项目投资额的万分之0.1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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