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成都五城区及高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330元提高到380元,其余区(市)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幅度不低于15%,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标准的75%。这是四年来第三次提高标准,有9万余户17.4万城乡低保困难居民将直接受益。提标后,成都每年新增低保金支出过亿元。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获悉,2013年底,同一区(市)县还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十二五”期间,成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年均增长10%以上。
11月起执行 9万余户低保对象受益
成都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闵莉介绍,此次提标低保对象从11月起将领取新标准低保金,由于各地发放时间不一,11月已按原标准发放了的将在下个月补齐新标准差额。提标将直接惠及全市9万余户17.4万城乡低保困难居民。
闵莉说,成都分别在1996年和1997年建立了城乡低保制度,并于2001年和2005年实现了“应保尽保”。2009年以来,先后3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心城区低保标准从27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现在的380元每人每月,涨幅超过40%。
截至2012年10月,成都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3216户52146人,今年1至10月全市累计发放低保金1.41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助231元,较2010年同期增长13.6%。农村低保对象60529户121902人,1至10月全市累计发放低保金1.84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助134元,较2010年同期增长56.2%。自2010年至2012年10月,全市累计发放低保金11.48亿元。
建立救助体系 明年底统一城乡低保标准
成都市于2011年4月建立了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至今仅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就超2.36亿元。
此外,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近年来也已成为成都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保障的重要一环。2010-2011年,成都市共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及困难家庭学生约20.15万人次,资助金额9605万元。同时,成都还实施了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门诊救助、住院救助、补充医疗救助,向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改造农村土坯房等系列措施。
目前,成都已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以帮困助学、帮困助医、帮困建房三大救助为配套,其他专项救助、临时性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到2013年底,成都市同一区(市)县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十二五”期间,成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年均增长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