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由于检察宣传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表彰为201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据悉,全省共有3家单位获此殊荣。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坚持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突出检察工作主题,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挖掘捕捉检察工作特色亮点,充分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检察宣传工作,全面反映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实际成绩,及时报道检察工作的新动向、新举措、新成效,展示检察机关在加强自身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到程序报道不遗漏,专题报道有特色,将各项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塑造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该院共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200余篇,2篇稿件获得高检院及其部门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