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建设项目稽察办了解到,2012年,我市将全面实行建设项目稽察制度。
据介绍,市建设项目稽察办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的安排部署,按照建设项目稽察制度,对全市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政府投融资、利用外资建设的项目采取常规性稽察与专项性稽察、全面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健康加快推进。稽察重点包括:项目实施的立项审批、节能环保评估与实施、“一书两证”、征地安置、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质量安全进度、设计变更、投资控制、财务管理、竣工决算审计及经济社会效益后评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