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联合深圳市慈善会开展的汶川地震重灾区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目前从北川扩面到江油、安县。凡户籍在江油、安县,年龄在14岁以内,于“5·12”特大地震后3年内,患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14类大病,且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达5000元及以上的,按照个人负担费用的50%予以救助,救助的最高额度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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