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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领导干部3年考核不合格 调离或罢免职务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2-04-20|浏览次数:

4月18日,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年片区推进会在宜宾召开。我省出台了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联用实施办法(试行),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规定对连续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领导干部,调离现任工作岗位或罢免其现任职务。


    今年是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年。我省各地把基层党组织现状和群众工作薄弱环节大调查作为前期工作重点,组织7万多名机关干部蹲点参与,入户走访201.4万户,个别访谈72.3万人,剖析典型案例2.54万个,收集意见建议5.6万条,查找各类问题15168个。


    按照中组部建立“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的要求,我省已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其中规定,三级联考将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考核结果连续两年排在末位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调离现任工作岗位或罢免其现任职务。在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处理。


    下一步,我省将重点围绕基层的党组织设置、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组织制度、经费场所保障、作用发挥等情况,明确党组织整改提高的具体目标、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将把抓基层组织建设年作为今年 “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的重点任务,要求每个组织部长建立基层支部联系点,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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