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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个体参保缴费全部银行代扣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2-05-11|浏览次数:

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在去年试行市本级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银行代扣方式的基础上,短期内我市市本级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将全部实现银行代扣。
 
  针对市本级城镇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多、参保缴费时间集中、外出人员缴费不便等情况,去年8月,市社保局公布了《关于市本级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公告》,试行社会保险费银行代扣方式,由市本级参保人员与建设银行签订《绵阳市本级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委托银行定期代扣协议》。
 
  去年10月、今年1月,我市顺利进行了两次市本级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银行代扣工作。今年3月12日进行了第三次银行代扣工作,成功代扣缴纳2011年养老保险2214人次、2012年医疗保险3658人次、2012年大额保险2366人次,累计扣款金额达2012.7万元,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缴费,受到了参保人员的一致好评。目前,市本级个体参保拟签协议的3.1万人中,已经有1.7万人签订了银行代扣协议。
 
  代扣需签协议
 
  市本级个体参保人员范围主要为,市本级参保企业中已解除劳动合同的城镇下岗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其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在市本级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应按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都可以委托银行按时代为扣缴。
 
  个体参保人员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到市社保局业务办理大厅填写申请表。个体参保人员持经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到市社保局业务办理大厅指定窗口与建设银行签订相关协议。
 
  据介绍,个体参保人员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委托银行代为扣缴,扣款时间、险种及扣缴金额,将会及时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给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当年各险种缴费标准市社保局将在其门户网站(http:/sbj.my.gov.cn)以及媒体上及时发布。
 
  参保人员若需要缴费票据,在缴满当年社会保险费后的一年内,可到市社保局业务办理大厅凭有效身份证件索取,逾期不予办理。
 
  (记者 廖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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