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3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门立群为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审判员;赵伟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张伟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何凌云为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冯廷州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杨洁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何凌云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门立群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张海峰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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