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有关节假日公路免费通行的政策几无成效。从2011年6月1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就已联合发出通知,宣布从2011年6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将开展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其间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费;收费期满的公路收费项目,要坚决撤销。同时,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
一年的专项清理已经过去,但停止收费的高速公路却屈指可数。
近日,有消息称,今后重大节假日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的通行费将有可能被免除。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办确定的上述节假日连休日。
据称,这个节假日公路免费通行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尽管目前还没有看到国务院的最终批复,但这个消息已经在网络上备受关注。
近年来,每逢重大节假日,由于出行车辆较多,收费的高速公路常常拥挤不堪,由此也引起公众关于“高速路不高速时是否应停止收费”的讨论,进而形成更深层次的疑问:收了钱的高速公路运营者究竟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交了高速费的消费者可以拥有哪些权利?
超期收费何时终止
公众有关节假日公路免费通行的呼声已经持续多年,从今年开始,这种呼声得到相关部门的一些反馈。
交通运输部5月发布消息称,有关部门对重大节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已起草实施方案,正在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7月26日,该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表示,这个方案有了新的进展,有关部委已经协调一致,方案正按程序报批,批准后将尽快出台实施。
这个正在等待国务院批复的方案让众多车主满怀期待,是否在不远的将来,那些超期收费的高速路也能真正实现免费?
在此次北京暴雨中造成100多辆机动车被淹的京港澳高速公路,原名京石高速公路,是北京第一条收费高速公路,1987年11月开始收费至今。近年来,有关停止该高速公路超期收费的建议就不断。
那么,是否该清理高速公路超期收费呢?值得大家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