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卫生部近日关于进一步做好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平安绵阳、和谐绵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1、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职业医闹”;
	
	  2、在医疗机构及其周边误导患者的“医托”;
	
	  3、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4、损害医疗机构设施设备和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
	
	  三、整治措施
	
	  对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绵阳市公安局 绵阳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