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12)日从市安监局获悉,为了满足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年俗”,绵阳城区201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将在总结“禁改限”两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烟花爆竹“限放”。
据介绍,春节期间将在绵阳城区设6个烟花爆竹燃放限放区(左岸丽舍、代家湾、安江名苑、青年广场、铁牛广场、五一广场),在限放区外共设立11个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其中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2012年1月22日、1月23日、2月6日。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2012年1月22日(农历除夕)、1月23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6日(正月十五)7时至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