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国资委
绵阳市企业发展促进会
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宣贯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务
研讨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市国资系统各企业、促进会会员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对推进招标采购制度的实施,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节约公共采购资金,保证采购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招标采购方式的广泛应用,招标投标活动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国务院613号令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防止虚假招标、规范评标行为、严惩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权钱交易、强化行政监督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条例》的出台是落实中央部署、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长效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解决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促进公平竞争、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招投标配套法律制度,增强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的可操作性,推动招投标规则的统一起到重大作用。
为了帮助招投标从业人员及监督管理人员全面、准确、及时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重点和要点,了解《条例》精髓,探讨《条例》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适用新法规带来的新变化,以利于不断提升招投标工作实效,加强监督能力和质量,保证招投标工作规范进行,近期北京、上海、西安、成都、广州等许多城市已纷纷组织了相关的学习和培训。考虑到我市企业去外地参加学习和培训的食、宿、行等费用开销较大,而我市希望参与学习的人数又较多等实际情况,因而特邀请国家有关方面专家来绵讲学,举办一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宣贯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由绵阳市企业发展促进会具体组织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的要点、热点和难点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及过程;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适用范围;
3、关于开展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条例》对不进行招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几种情形介绍;
5、《条例》对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新规定;
6、《条例》对如何防止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的界定;
7、《条例》“串通投标”及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认定的问题;
8、对禁止国家工作人员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以及法律责任;
9、《条例》对实践中存在的规避公开招标、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以及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的规定;
10、《条例》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评标行为的新规定;
11、《条例》对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和招标投标信用制度的规定:
12、《条例》关于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指定等相关问题;
14、资格审查及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等相关问题;
15、《条例》对评标专家库管理问题;
16、《条例》对招标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17、《条例》关于对投标人的限制、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限制、受委托编制投标文件者的限制规定;
18、《条例》关于应予废标的情形认定;
19、《条例》关于行政监督要求、行政监督措施的最新规定;
20、《条例》关于不合理划分标段或者合同包、擅自终止招标、资格预审违法、招标违法、违法收费、受托编制投标文件者、串通投标的责任认定。
(二)招投标监管暨相关法规及案例分析
1、《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
2、《关于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的工作要点》;
3、《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4、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开展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介绍;
5、目前我国招投标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①地区封锁、行业垄断②虚假招标、规避招标③违法“串标”、分包和转包④评标专家不公正评标⑤招标代理机构不规范代理⑥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⑦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活动⑧招投标活动中的行贿受贿;
6、招投标监督形式:行政监督、经济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
7、招投标监督管理与稽察的内容①招标方式的选择②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③投标报名、资格审查④开标、评标、中标⑤合同的签订和履行⑥投诉举报的受理与办理;
8、如何提高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服务招投标工作能力;
9、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资审、开标、评标、处理投诉等招投的各个阶段应该注意的重点;
10、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及其有关程序。
二、主讲专家
会议拟邀请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及中国招投标协会等相关部门领导与相关法规起草专家、学者等到会演讲;会议还拟邀请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采购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领导到会致辞,并阐释我市相关招投标工作。
三、时间及地点
2012年6月中旬(会期3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绵阳市绵州酒店举行。
四、参会人员
各单位涉及项目投资、采购和销售等与招投标工作相关的负责人和经办人。考虑到外地举办此会时参会人员较多,且本次在我市举行的研讨会也有外省市企业参加的实际情况,由于会议场地容纳人数又受限,因此,本次会议将按单位计划参会名额。具体为:市国资系统企业1-15人(计划表附后),各县(市)区国资系统企业1-8人(具体名额由县级国资机构确定,可免各县带队负责人1名费用),民营企业大型6人、中型3人、小型1人。若单位需增加名额,请提前与促进会秘书处申报,安排调剂使用。
五、会务费用
会员单位2100元/人、非会员单位2200元/人(含会务、资料、场地、专家、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需与领导和专家单独交流或共同进餐的单位,请提前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心蕊、谢婷婷
联系地址:安昌路35号市财政大楼12楼
联系电话:2247110 、 18780534012、13890139937
附件:1、《招标投标研讨会参会名额计划表》
2、《参会回执》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绵阳市企业发展促进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招标投标研讨会参会名额计划表 | |||
序号 | 企 业 名称 | 参会名额 | 备注 |
1 |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20 | |
2 | 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 | |
3 |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 | |
4 | 绵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3 | |
5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3 | |
6 | 绵阳燃气集团公司 | 10 | |
7 |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 |
8 | 四川武都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 | |
9 | 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5 | |
10 | 四川矿山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 10 | |
11 | 绵阳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6 | |
12 | 绵阳市天力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1 | |
13 | 绵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1 | |
14 | 攀钢集团长钢有限责任公司 | 15 | |
15 | 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 | 8 | |
16 | 际华三五三六职业装公司 | 8 | |
17 |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绵阳分公司 | 2 | |
18 | 中国移动通信绵阳分公司 | 3 | |
19 | 中国联通绵阳分公司 | 3 | |
20 | 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5 | |
21 |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分厂 | 5 | |
22 | 绵阳市邮政局 | 2 | |
23 | 中国电信绵阳分公司 | 3 | |
24 | 绵阳灵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 | 10 | |
25 | 太极集团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8 | |
26 | 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司 | 8 | |
27 | 上海梅林正广和(绵阳)股份有限公司 | 5 | |
28 | 华润(蓝剑)绵阳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 5 | |
29 | 四川省绵阳药业集团公司 | 6 |
![]()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暨招投标监督管理实务研讨会参会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