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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项资金扶持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2-04-17|浏览次数: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申报和监管作出了强制性的要求。办法规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是用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资金使用由省工业化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安排。


    据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动符合国家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指导目录的产品和项目。专项资金所支持的产品和项目,当年要有做大做强快速发展的资金投资规模。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和专项补助3种方式,原则上贷款贴息40%,资本金注入40%,专项补助20%。项目所在市(州)或县(市、区)对省级财政支持的项目资金按不少于20%配套。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和方式专门制订细则实施,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高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此外,我省6大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分配省里原则上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5%,新能源产业15%,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0%,新材料产业20%,生物产业10%,节能环保产业10%的比例安排。市(州)根据产业发展实际申报项目,不受本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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