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凌晨起,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降价幅度为近3年来最大。8日,四川省发改委公布此次油价调整后全省三个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规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售价。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国家发改委调整公布了中心城市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四川省三个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相应调整。90#汽油下调为一价区6.88元/升、二价区6.99元/升、三价区7.10元/升;93#汽油下调为一价区7.34元/升、二价区7.45元/升、三价区7.57元/升;97#汽油下调为一价区7.81元/升、二价区7.92元/升、三价区8.03元/升;0#柴油下调为一价区7.23元/升、二价区7.36元/升、三价区7.48元/升。
四川省将成品油销售划分为3个价区:阿坝州所属汶川、理县、茂县以及凉山州、攀枝花市行政区域为二价区;甘孜州及阿坝州除汶川、理县、茂县以外的其余县为三价区;二、三价区以外的其余各市行政区域(包括成都)为一价区。各价区之间的差价为150元/吨,一价区的成品油价格最低。成都地区的93#汽油价格将从此前的7.76元/升,降至7.34元/升。
省发改委指出,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华西都市报记者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