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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提取1.5%-2.5%将用于职工教育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2-07-17|浏览次数:

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日前印发了《四川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下称“规划”)。根据规划内容,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在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中提取1.5%-2.5%用于职工教育”的政策,并确保其中60%以上应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规划预计,到2015年,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25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66万人。拥有特殊操作法或技能革新、发明专利的高技能人才所占比例力争达到50%。到2020年,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285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80万人。拥有特殊操作法或技能革新、发明专利的高技能人才所占比例力争达到80%。


根据规划内容,要进一步落实“在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中提取1.5%-2.5%用于职工教育”的政策,并确保其中60%以上应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提供融资服务。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捐赠和其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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