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企业管理 > 政策解读 >

市文广新局大力学习新《广告法》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5-08-17|浏览次数:

8月10日,市文广新局举办贯彻落实新《广告法》培训会。会上,市文广新局传媒科负责人传达了全省广电系统新《广告法》培训会基本情况和主要精神;市工商局商广科负责人就新《广告法》立法背景、修改内容、条文释义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解读,针对我市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指导意见;李业副局长对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及监管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下一步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分管副局长、广播电视台和新媒体广告经营管理负责人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分管负责人共计31人参加了培训会。
  李业副局长指出,各县市区文广新部门、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统一思想,充实认识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的重要意义。新《广告法》全面贯彻从严监管执法的立法思想,对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及文广新行政部门监管工作提出更高更严要求,要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绵阳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工作,下大力依法规范广告播出秩序。虚假违法广告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委政府、主流媒体公信力和社会形象,要依法纳入政府行权运行平台,公开运行公开处理,用法律制度杜绝虚假违法广告问题。要全面推动播出机构转变广告经营思路,改变模式单一、结构粗放广告创收观念,打造精品节(栏)目,整合频率频道资源,积极主动拓展市场,创新广告经营模式,实现与互联网、移动终端、户外大屏等新媒体融合发展,拓宽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渠道。各县级文广新局要严格履行行政部门职权职责,严格行政监管,强化依法查处。要督导播出机构通过组织一线广告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原原本本系统地抓好学习;制定和落实好广播电视广告审查播出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新《广告法》的全面贯彻落实。  

Copyright © 2022-2042 绵阳企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4007806号-1
邮箱:100297530@qq.com

手机:0816-2389618

手机:0816-2389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