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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2来源:绵阳政务网8160816.com字号:
 

 绵阳外企联合年检版[2012]01号

各县(市、区)商务、工商、国税、地税、财政、统计等有关部门、各外商、台港澳侨商投资企业:

 

为做好全市外商投资企业2012年度联合年检工作,贯彻国务院《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938号文)、商务部等六部(局)《关于开展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2]98号),以及四川省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网上年检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实施网上联合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网上联合年检实行网上、书面年检相结合。企业必须通过互联网登陆四川省联合年检系统(网址:www.lhnj.gov.cn )、四川省工商局外资企业网上年检系(www.scaic.gov.cn)、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www.safesvc.gov.cn)《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端用户手册——(企业客户端)》分别进入网上申报。先网上输入年数据,通过审核合格后打印出带条形码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并根据六部门规定报送其它书面材料。

 

二、年检对象:凡2011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在绵阳市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侨同胞投资企业(以下统称“外商投资企业”),在绵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机构。

 

三、绵阳市联合年检六个工作部门(绵阳市商务局、工商局、外管局、财政局、税务局(地税、国税)、统计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负责协调联合年检工作。

 

四、年检时间和地点

1、采取集中办公与各部门网上年检的方式进行联合年检。企业可自行填报提交年检电子数据,同时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检数据。

2、年检起止工作时间: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联合年检的工作时间,超过时限网上联合年检系统将关闭。每周星期一、二、三、四为六部门网上年检审核时间,合署办公具体时间由联检办公室另行决定。

3、联合年检地点:市联合年检各个部门合署办公地在市商务局,企业需在5-6月份每周5下午上班时间将纸质材料分别直接送市工商局(新益大厦政务中心窗口)、市商务局(建设街2号5楼5号外资科)、市财政局(安昌路财政大楼11楼2号)等相关行政服务部门。

4、发布联合年检公告: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在绵阳日报上发布联合年检公告。

 

五、联合年检报告书统一使用企业网上申报,通过后下载带有条形码的年检报告书。各外商投资企业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提供的企业财务报告在网上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联合年检报书,并将加盖公章、带有条形码的年检报告书及年检相关书面资料送交市联合年检办公室有关部门。

 

六、各外商投资企业须向联合年检有关部门提交的文件资料如下:

1、向市商务局提交的资料

(1)有条形码的年检报告书1份;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验后返还);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1份;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告;

2、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的资料

(1)法人年检:审计报告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涉及前置许可需提交许可文件的复印件(盖公章)

(2)分支机构年检:涉及前置许可需提交许可文件的复印件(盖公章)、总公司当年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 (网上年检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无条形码年检报告书)。

3、向外汇管理局提交的资料:

(1)外资企业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企业客户端网上提交并审核通过企业外汇年检,通过年检企业不再提交纸质资料;注:通过互联网(www.safesvc.gov.cn)下载阅读《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企业客户端)》及下载安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用户软件—(企业客户端)“wgjinvsetup.zip”所含程序。按有关说明和提示登录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正确填写年检信息后,向外管局提交并审核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的电子数据,包括资金负债表、外方利润处置情况表、损益表。

(2)外资企业自行通过客户端参加外汇年检的,还需在参检后向外管局报送审计报告复印件(盖公章),外汇收支审核报告原件、直接投资系统年检报表(盖公章)等纸质材料;

3、向市财政局提交的资料:

(1)有条形码的年检报告书1份;

(2)财政登记证副本(验后返还);

(3)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各1份;

(4)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在本年度出资的企业提交)1份;

4、向市国税局、地税局提交的资料:

(1)2012年外资企业通过网上年检后,不再提交纸质资料;

(2)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机构(办事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参加税务登记证验证(具体事宜请同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交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验讫后返还。

 

 

七、审核和处罚:

1、联合年检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审核企业报送的网上和书面年检资料。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内容真实、资料齐全的年检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为年检不合企业;

(1)生产经营活动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2)没有经营场所;

(3)投资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出资;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审查合格,并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加盖年检戳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不予通过年检的企业名单,应及时通报联合联检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未加盖年检戳记的企业营业执照,不能作为申办其它部门年检手续的凭证。

3、外汇管理部门对涉及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等外汇登记事项的,企业需先办理变更,再提交全套年检资料办理年检,企业通过外汇年检后,方能通过其它部门联合年检。

4、对年检不合格企业,由有关部门通知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商务局依法撤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5、对逾期不申报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令第 [61]号局长令规定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将进入全国工商系统黑牌企业数据库,该企业不得继续经营,公司法人代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逾期未参加外汇年检、未申报年检信息的外商投资企业,将影响该企业帐户开立与使用、业务核准及备案等后续各类外汇业务的正常办理,外汇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对违规企业及责任人分别予以相应处罚。

7、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管理,查处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

 

八、分析和总结

参加联合年检的各部门,均应按本部门的职能,对年检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书面报送联合联检办公室,联合联检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市政府。

 

九、年检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仍按原标准(人民币50元)收费外,各部门不得增加新的收费项目。
 
附:绵阳市联合年检六部门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

商务局 袁  宏  2264279
 

工商局 赵  健  2316824
 

财政局 杜延平  2228380
 

外管局 董  芳  2224669
 

国税局 梁  彬  2378790
 

地税局 陈艳军  235130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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