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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今年房产税会有具体动作 扩利率浮动范围

发布时间:2013-05-25来源:凤凰网佚名字号:
 

  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问时表示,今年房产税会有具体动作。《意见》确定今年要在行政体制、财税金融、投融资等领域加大改革力度。包括形成资源税费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方案,稳步推出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措施,逐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提出人民币资本可兑换的操作方案。
  近日,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问时表示,今年房产税会有具体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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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逐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

  近日,国务院批准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答记者问。

  《意见》确定今年要在行政体制、财税金融、投融资等领域加大改革力度。包括形成资源税费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方案,稳步推出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措施,逐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提出人民币资本可兑换的操作方案。形成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既有干线铁路。加快推荐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健全保障房分配制度,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并轨。

  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推进人的城镇化,研究新型城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

  发改委:40万亿城镇化规划被高层否决报道不符实情

  今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即将公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召开媒体通气会。发改委体改司孔泾源司长和连启华副司长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就一些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城镇化工作会议年内将召开,城镇化规划将按计划于今年出台。对于昨天外媒报道的发改委拟定的40万亿城镇化规划草案被高层否决一事,发改委负责人表示,该报道不符合实际情况。

  对于社会关注的房产税试点扩大一事,发改委负责人表示,试点扩大将择机进行,今年将会有具体动作。

  发改委负责人表示,今年将重点研究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事宜,预计明年将出台具体政策。

  对于消费税改革,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将从结构调整和税率调整两个方面推进。对于一些不再适用奢侈品标准的商品将适当调低税率,而对于一些新出现的高端商品,将纳入奢侈品征税范围。

  发改委:部分铁路所有权经营权向社会资本开放

  近日,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问时表示,今年形成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支线铁路、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所有权、经营权率先向社会资本开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既有干线铁路。

  发改委: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

  近日,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日,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答记者问。

  在国企改革方面,发改委表示,要推动大型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

  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
 
房产税发力需落实基础性工作

  房产税试点扩容已提上日程。据报道,继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征收后,今年有望新增数个城市进行房产税试点。新增试点城市执行方案与标准将因地制宜,预计主要针对增量征收。

  “国五条”细则落地已一个月有余,包括严格征收个税、提高房贷门槛等重拳除了引发市场观望氛围之外,其扭转高房价走势的效果远未及预期。数据显示,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仍有67个城市房价出现上涨,只是上涨幅度有所减缓而已。更为关键的是,开发商圈地热情仍持续高涨,近期一线城市“地王”频出。一般而言,楼面地价会占到终端房价的30%-50%,“面粉”价格的上扬意味着未来“面包”(房屋)价格仍具上涨空间。事实表明,无论是此前的行政限购还是如今的“国五条”细则,皆侧重于在交易环节“把关”,在楼市供求矛盾未有实质性扭转之前,这些调控政策似乎都难以切中高房价顽症的“七寸”,甚至会反向加重购房者负担,误伤部分刚性需求。就此而言,调控思路应向保有环节转向,通过影响商品房持有成本引导存量房源入市,增加有效供给促使房价回归理性。可以说,房产税扩容之举符合业界对调控的呼声,有助于引导房地产业渐次走向理性。

  从海外经验看,随着房地产税改革的实施推进,投机性需求会恐慌性撤出,房价虚高泡沫会随之被击碎。在此过程中,房地产市场原有供求格局被打破,并积极寻求新的平衡秩序。当然,房产税理论作用的“落地”还需要科学的实践设计。目前,房产税虽已在上海、重庆两地破题,但仅对增量房超额部分征收、起征点偏高、税率总体偏低等柔性化特征,致使其难以对投机形成应有震慑。据上海市地税局2012年披露的数据显示,去年该市共认定5万套住房需缴房产税,房产税收入仅20亿元。如此小规模的税收收入着实难以企及动辄上千亿元的土地出让金,而房产税对土地财政的替代效应也无从谈起。显然,房产税现行试点更多具有样板意义,实际市场调节作用十分有限。相形之下,美国等发达国家秉持了“只要是有房产者,就必须按规定税率纳税”的原则,且税率一般为房产总市值1.5%到3.5%的高水平。作为常规税种,发达国家还会定期对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价值进行评估,以保持税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可见,政府部门只有“做足功课”,房产税的杠杆调节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彰显。

  所以,房产税扩容固然可体现调控思路由行政主导向税收调节转向,但这一长效机制市场地位的奠定还需要主管部门摒弃杂音、认真落实基础性工作。这其中的阻力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其一,部分行政官员本人是多套房的所有者,也即房产税所指的征税对象,他们在主观上会因顾及自身经济利益而缺乏推行房产税的积极性;其二,近年来房地产税收和非税收入一直是支撑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房产税在开征初期必然会抑制楼市交投、触动土地财政,这也是在任地方官员所不乐见的。恰因此,此前无论是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工作还是房产税试点的征税力度都表现得不尽如人意,这一语境若得不到厘清,那么扩容后的房产税也摆脱不了已有窠臼,无法实现对投机因素的精准打击。此外,由于税收流向信息披露不完备、民意采纳不充分、保障性住房建设滞后等原因,坊间对新税种多有抵触情绪,房产税全面开征还需要加强税收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宣传,打通与民意充分沟通交流的渠道。

  由上可见,房产税在开征初期离不开行政指令的强制推进。随着房产税征收走向常态化、科学化,公民自觉纳税意识获得提升,这一保有环节的税种就可能向海外标准靠拢,并充分发挥出调节房价、平衡地方税收的作用。更进一步讲,一旦地方财政摆脱了对卖地生财的严重依赖,国内房价上行冲动也将会得到合理抑制。(南方都市报)
  

   房产税征收地方有适度自主权

  近日有媒体报道,为减少阻力,房产税未来试点将放弃存量征税。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下一步试点扩容将以地方自愿为主,更加深了人们对房产税未来推进步伐的忧虑。

  专家表示,放弃存量房征税的说法并无根据,房产税属地方税种,地方自然有开征与否的适当决策权。随着营改增推进和配套建设的完备,明年开始房产税征收或将迎来高速发展期。

  房产税征税方式将非单一

  据21日消息,一参与湖南房产税试点筹备工作的知情人士透露,湖南已经停止房产税筹备工作,房产税存量房方向“夭折”。另据该通讯社消息,杭州市、南京市已经确定进入第二批房产税试点,两地房产税覆盖范围均不涉及存量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如果试点城市效仿上海或者重庆模式,由于税基偏窄、税率偏低,程度显然不够大。但改革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一定会先易后难,如果先对增量征收就会减小阻力。

  “所谓阻力并非主因,开始征收面窄一点是惯例,而要体现税负公平,不管房子新旧、存量增量超过规定免征额的都要征税。不久房地产登记系统将完备完善,具备对各种房产征税的条件。”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李晶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近日表示,第二批房产税试点扩容基本上是以地方政府自愿为主,以增量房为主要征收对象在交易环节就可以实现,比较容易控制,而对存量房征税还要进一步评估。前者对地方政府而言,难度也较小。

  中国指数研究院杭州首席分析师张志杰进一步认为,目前地方政府均不愿意推房产税。

  “房产税是地方税,地方自然有较大的自主权,其与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房产税试点扩容以地方政府自愿为主是对地方的尊重,不能解读为地方排斥房产税。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和条件完备后征税成本的降低,地方或许将越来越倾向开征房产税。”李晶说。

  明年始具备试点提速条件

  今年4月初,杭州坊间就流传“杭州房产税即将开征”。有关媒体披露的杭州流传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内容是:4月26日,杭州出台细则;5月1日起,杭州作为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开始征收房产税。具体细则将参考上海模式:人均免税面积60平方米,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普宅4‰、豪宅8‰,家庭第二套起征,存量免征。

  京华时报则曝料今年有望新增数个城市进行房产税试点。新增试点城市执行方案与标准将因地制宜?但将以增量房为主。

  李晶认为,增量房为主是可行的,但不能排除适当存量房纳入试点的可能。至于试点在哪个城市并不重要,因为房地产登记系统今年将覆盖地级市,明年将推广到全国所有城市,选择试点区域不是问题。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5月16日公开表示,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也于近期表示,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已完成,按照住建部的部署,到今年年底,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应该完成联网。住房信息系统的联网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为房产税的全面开征准备了充分的技术条件。

  “十多年来房产税征收准备外松内紧,各种评估、法律、技术准备一直在紧锣密鼓进行,但外界少有所知。营改增作为‘十二五’重点计划高歌猛进,将带动地方对房产税征收的积极性。明年房地产登记系统实现全国范围的覆盖,这弥补了最后一块短板,之后房产税推进或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李晶说。(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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